工作規則制定


設(修)訂「工作規則」核備之規劃項目

1.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式。
2.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
3.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平日、休息、例假、國定假日…)。
4.津貼及獎金。
5.應遵守之紀律。
6.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辦法。
7.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規定。
8.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職災預防及處理;企業風險轉嫁)。
9.福利措施(企業留才及節稅)。
10.勞雇雙方應遵守職工安全衛生規定。
11.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
12.其他。

以上項目,接依事業單位實際需要調整(量身訂做)。

《效益分析》:

1.依法合法:省工、省時…
2.落實企業經營、管理權(避免;違法開除、資遣…被告)
3.提高士氣發揮潛能
4.促進勞資通力合作
5.使責任制落實有效
6.創造高生產高績效

 (未報備,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