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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強制企業分紅 300萬勞工受惠
2020-06-04
有賺錢就要有福共享,立院初審通過要求企業強制分紅給員工,勞動部長陳雄文指出,這將是漸進式的政策,初步鎖定1700家上市櫃公司,得讓工會參與提出利潤分配計畫,預估有300萬勞工可受惠。

為了幫勞工加薪,現在立院初審通過修正勞基法,要強制企業分配盈餘給勞工,首波名單就是鎖定1700家的上市櫃企業,應該和工會一起提出利潤分享計畫書,這樣一來,強制分紅下就有300萬勞工直接受惠。

勞動部長陳雄文(2015.3.23):「這是漸進式的啦,因為一下子全部通通納進來,就跟委員講的,那也是徒具虛文,我們也是查不到,所以我們先鎖定上市櫃公司應該要有勞資會議,或是工會參與。」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我說我有賺錢就是有賺錢,我沒賺錢就是沒賺錢,那勞工永遠都不知道老闆到底有沒有賺錢。」

就怕出現一言堂所以勞動部也訂出規則,如果企業不願有福共享的話,最高可以罰款500萬元,預計最快年底3讀通過,但沒有訂定「盈餘分配比例」也成了爭議焦點。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很難去框一個%數,那為了避免企業打假球,只好先框,其實就在是一個違建裡面,去嘗試想要做一個好的做法。」

勞動部認為強制訂立,恐怕有有過度干預經營的嫌疑,就連經濟部也說,只拿棒子要企業強制遵守,卻少了胡蘿蔔當誘因,只怕反彈更大,顯然台灣想要擺脫低薪苦勞島的標籤,這條路很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