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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2類工作者納責任制
2021-11-04


勞動部近日預告將2類工作者納入責任制,包含 #不動產估價師助理 及 #電影片製作業拍攝現場工作勞工。

根據預告內容,不動產估價助理人員工作為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從事土地、建物及其權利的估價業務,須具備一定專業知識且承擔相當責任;此案過去兩度在 #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後因 #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有補充說明必要性,因此這次也納入預告中,預估人數241人。

另一預告納入責任制工作者為電影片製作業拍攝現場工作勞工,此案也是兩度經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後因 #申請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與相關工作者討論,又再送件討論。

根據預告內容,考量電影製片拍攝現場勞工因拍攝現場時間難掌控,且又屬於一個團隊合作的工作、不見得能夠準時上下班,因此納入責任制,預估人數約4000人。

責任制在勞基法第84-1 條,有明確規定:

要府和以下三項要件:
1.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2.#監督性或間歇性工作 
3.#其他性質特殊工作

上述三項工作者,都有明確地定義:

監督與管理人員是負責經營與管理企業的工作,並擁有一般勞工受雇、解雇或勞動條件決定權利主管級人員。

責任制專業人員是從事專門知識與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成敗的工作者。

監督性工作是指在一定場合中,以監督為主的工作者。

間歇性工作指工作本身就是以間接性的方式進行者。
符合以上工作條件的員工,企業主才能跟勞工約定責任制勞動契約,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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