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勞基顧問公司 台北報導】 日前網路社群因「同事訂飲料、訂雞排沒揪算不算職場霸凌」引發跟風熱議,勞動部於 5 月 19 日特別發文導正觀念,明確定義職場霸凌的「5大構成要件」,並宣布啟動外部公正調查人才庫。台灣勞基顧問公司與專業法律顧問團隊指出,此舉對企業資方而言是一大福音!過去人資主管最頭痛的便是員工將「合理的績效管理與職務調度」流於情緒化,誤指為職場霸凌;如今官方給出清晰的霸凌核心要件,形同為企業合理管理權構築了堅實的防火牆。
根據勞動部最新說明,職場霸凌的認定並非單一偶發事件或個人主觀感受即可成立,必須經過嚴謹的內外部公正調查程序,且必須同時符合 5 大構成要件:
特定對象(Targeting): 行為具有針對性的特定受害者。
故意性(Intentionality): 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惡意傷害或羞辱之意圖。
持續性(Persistence/Frequency): 行為並非偶發,而是呈現時間上的持續性或高頻率。
權力不對等(Power Imbalance): 包含職位階級不對等,或因資歷、群體人數多寡造成的實質影響力差距(如集體排擠)。
造成身心侵害(Harm/Impact): 該行為已實質導致受害者工作表現受損、環境惡化或產生身心健康之侵害。
顧問團隊強調,這 5 大要件缺一不可。這意味著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基於業務需求的合理糾正、績效考核或職務分配,只要程序合法且不具主觀惡意,即便造成員工心理壓力,亦不屬於違法的職場霸凌。
依據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於職場不法侵害(含霸凌)負有「預防、規劃及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之法定責任。若企業採取「冷處理」或調查程序有所瑕疵,一旦員工申訴,資方不僅面臨最高 30 萬元的行政罰鍰,更可能捲入後續的職災損害賠償訴訟。
「勞動部這次明確定義 5 大要件,並建置外部公正調查人才庫,其實是給了資方一塊合法保障的管理擋箭牌。」張顧問分析,企業面對內部員工投訴霸凌時,不應慌亂或一味妥協,而是應立即依循官方標準啟動「程序合規」的調查機制。
為了將最新法規指引化為企業實務防禦力,台灣勞基顧問團隊建議企業主與人資部門儘速落實以下動作:
步驟一:修訂內部「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與申訴流程 將勞動部公布的「5大構成要件」正式納入企業內部的申訴篩檢機制中。在受理員工投訴的第一時間,便以此 5 大指標進行初步的事實框列,避免調查資源被濫用。
步驟二:導入外部公正第三方調查,落實免責舉證 未來若發生重大或複雜的勞資糾紛,企業應主動委託外部公正調查人才庫或專業勞資顧問協助。透過「第三方外部專家」進行合規調查並出具正式報告,企業不僅能展現已盡到《職安法》的防範與調查責任,更能以此報告作為未來面對勞檢、訴訟時的「免責舉證證明」。
台灣勞基法律顧問團隊總結,友善職場並不代表資方必須放棄合理的管理權力。企業透過將霸凌申訴機制「制度化」與「標準化」,一來能真正保護受到委屈的員工,二來也能阻絕不合適的惡意指控,讓企業的管理制度得以嚴格執行。資方唯有主動對接官方最新標準,建立合規的內部程序,才能在超高齡與多元職場的浪潮中,確保經營權與勞工權益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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