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智庫
勞保以多報少,會有刑責嗎?
2020-09-24

勞保以多報少,會有刑責嗎答案是肯定的,而在整篇文章,我們會帶大家從實務面剖析,勞保以多報少會有的刑責和雇主通常在什麼情況下面臨勞動檢查。


 

《勞保以多報少,對員工的權益影響-失業補助 》

在台灣對許多雇主來說,勞保是個沈重的負擔,也因此許多雇主調整勞工的勞保級距以多報少,但勞保以多報少所造成的結果,對勞工又影響多少呢?對勞工最直接影響的,也造成最多糾紛的,通常是資遣費失業給付退休金。對於失業給付而言,勞工所領的金額為離職前6個月的投保金額的6成,而失業給付最長期間為6個月,因此,若以月投保23800和45800二者的投保級距,每個月請領金額相差13200元而最長半年的給付差額可達79200元。
 

勞保以多報少,對員工的權益影響-退休金 》

另一個情況,勞保以多報少,對員工退休金的請領,會有巨大的差異,我們用以下的圖示帶大家掌握了解。
以下圖為例,男女退休金差額,以23800和45800兩者的級距為例,男性差額為$201萬元左右,而女性差額約為306萬元,因此若雇主將勞工薪資以多報少,對勞工影響很大,這也是讓勞工憤而檢舉的主因之一。




勞保以多報少,衍伸的相關刑責

雇主勞保以多報少,以台灣勞基法顧問公司26年的實務經驗,遇過不少例子,而勞保以多報少的可能做法為下,雇主在申辦勞健保時,將投保薪資短報,並且將此作為人事資料,而透過人事資料的依據,至勞保局和健保署辦理投保。而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衍生出如下的相關刑責。

1.勞保以多報少-行政裁罰:勞保局查到後,會依照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款

2.勞保以多報少-文書登載不實罪:會構成刑法第215條和216條的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3.勞保以多報少-詐欺罪:因雇主誤使勞保局,健保局,誤認勞工投保薪資是較低金額,據以核算,以減少雇主勞健保費用上的支出,因此會構成刑法第339條第2項的詐欺罪。

4.勞保以多報少-偽造文書:當雇主將投保薪資短報,並以此作為人事資料時,就也因此設計偽造文書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勞保以多報少-侵占罪:若雇主欺騙勞工,讓勞工誤以為自己所投保的是較高級距,而也因此每個月多繳納了中間的差額,雇主也就因此構成侵占罪。

6.勞保以多報少-民事求償:勞工發現勞保以多報少後,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可以主張自身權益,對雇主提出告訴,屬民事求償的部分。

 

勞保以多報少,得不償失

一般來說,企業主被開罰,若為勞工局逕調查核,通常會在每年的2.8月,針對30人以上企業查核,但30人以下企業,通常為勞工檢舉。而勞工檢舉往往是跟雇主反應無效後的最後一步,因此對企業主來說,當員工主張
自身權益時,最好的做法還是維持好的勞雇關係,將員工所應該得到的權益補償。才不會因此以小失大。

 

而鑒於26年的勞基法實務經驗,台灣勞基法顧問公司,提供專業的勞基法課程,適用於企業主,協助企業主了解勞保一切的資訊。除了趨利避害外,更可以透過合理的薪資設計,降低企業主的9大經營成本,達到提高企業獲利的目的。提供勞動事件法相關課程資訊,企業主可以免費培訓,讓自己更了解勞基法相關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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